200元“买”一张选票!湄潭这位居委会副主任竟是贿选得的,处分来了!
接到举报,巡察组当即开会对问题线索进行研究,立即深入官堰居走访,核实了解情况,随着工作的深入,曾维莉在2016年官堰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。
“对拉票贿选问题必须严查快办,决不容忍!”湄潭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张清明表示。10月30日,接到问题线索后,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核查工作,很快,官堰居委会副主任曾维莉拉票贿选的违纪事实被查明。
原来,在正式选举前一天,不是候选人的曾维莉为了竞选居委会副主任,委托选举委员会成员范诗康、王永洪(非党)为其拉选票,并承诺会酬谢投票代表,以获得选票支持。
“你们把票投给曾维莉,曾维莉当选后会表示的。”范诗康、王永洪二人分别回到各自村组,挨个给村民代表做起了“工作”。
最终,曾维莉以票数过半成功当选官堰居委会副主任。
事后,为了酬谢投票代表,曾维莉暗中以派送现金的方式,给范诗康、王永洪在内的16名投票代表送去“好处费”3200元,每人200元。
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下,曾维莉等人公然以拉票、贿选等手段违反组织纪律,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,造成了恶劣影响。2018年12月27日,曾维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范诗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此外,办案人员还对王永洪等参与贿选的投票代表进行了批评教育,就基层“两委”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政策作了耐心讲解。
“我得知自己不是居委会副主任候选人,便产生了通过贿选寻求上任的想法。现在,在组织的帮助下,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今后一定以此为训,加强党纪党规学习,坚持原则,改正错误。”曾维莉在面对组织调查时说道。
基层“两委”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“晴雨表”,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曾维莉拉票贿选案为鉴,认真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、引以为戒,带头严守换届工作纪律,切勿重蹈覆辙!
来源:遵义市纪委监委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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